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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服务环境。根据《弥勒市中医医院关于医药代表行为管理规定》《弥勒市中医医院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办法》,医院结合实际,现将第二季度医药代表接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5年6月20日下午14:30-17:30二、接待地点弥勒市中医医院医技楼五楼会议室,如有变动会另行通知,敬请关注“弥勒中医”微信公众号。
三、接待人员
根据预约备案材料确定相关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代表,必要时分管领导参加,实行集体接待。
四、接待预约
医药代表接待实行预约制,一般需提前5个工作日在“弥勒中医”微信公众号下载填报《弥勒市中医医院医药代表来访预约登记表》(附件2)及《弥勒市中医医院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和诚信档案》(附件4),并附相关材料发送至行风办邮箱(mlzyyyhfb@163.com),提出预约申请及备案。
五、医药代表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弥勒市中医医院医药代表廉洁承诺书》(见附件3)。
2.单位授权委托书(含经委托公司盖章确认的医药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说明书及彩页宣传资料。
4.加盖企业印章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生产批件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等。
5.其他的相关产品详细资料。
附件:
弥勒市中医医院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