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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中医医院住院预交金收取公示

日期:2025-06-13 13:57:36 来源:弥勒市中医医院 编辑:qihuangAamin 浏览量:次

  按照《云南省卫生建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公立医院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治疗方式、常见病等因素,参考同病种近三年度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并对医院医疗费用前50%的常见病种收取额度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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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公示的常见病种按照不超公示价格进行收取住院预交金,住院期间病情发展导致病种发生变化的患者,且住院预交金额度增加的,可分阶段补收至新发病种的住院预交金额度。其余病种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治疗方案收取。符合政策的特殊群体不收取预交金。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请联系医院运营发展部,联系电话:0873-6128416。本院实施时间从2025年6月16日开始。

  弥勒市中医医院

  2025年6月13日